粤财大教﹝2019﹞30号
各学院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的通知》(粤教高函﹝2019﹞57号,附件1)精神,现将我校有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和对象
满足下列两类条件之一的专业可进行申报:
1.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
(1) 符合教育部18号文(附件2)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;
(2) 原则上达到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;
(3)“十二五”以来,获得省级“质量工程”专业类项目立项,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(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)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
(1)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;
(2)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;
(3)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。
二、申报工作安排
1.各申报专业填写好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》(一式五份,附件4),其中“所在高校基本情况”部分由教务处填写后发给各专业。
2.各申报专业同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(附件5)提供有关材料纸质版1份。
3.各申报专业所在单位填写好《高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》(附件6)。
4.以上材料请于5月10日(星期五)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(办公楼310,周老师),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有关材料进行论证。除佐证材料外,其余材料电子版也请同时发至jykwnfw@163.com。
附件1: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的通知(粤教高函[2019]57号).pdf
附件2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的通知.pdf
教务处
2019年4月26日